1947年4月,当时为了可以适应革命形势的需要,需要尽快地筹建出中央银行统一发行的货币,而中共中央在华北也成立了财经办事处,当时的董必武同志兼任主任。同年的10月,董必武同志致电中央,建议组建中央银行,并开始发行统一的货币、同时建议银行的名称为“中国人民银行”。
中共中央很快回电,同意着手进行筹建全国统一的银行和发行统一货币的准备工作,同时批准银行的名字叫中国人民银行。11月,华北财经办事处根据中央批示,立即成立了以南汉宸为主任的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,紧锣密鼓地开始了筹建银行和发行统一货币的工作。
本来,按中央计划,是在1949年1月1日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并发行统一货币,但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形势发展神速,促使中央不得不作出提前成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决定,于是,1948年12月1日,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比计划提前一个月在河北首府石家庄成立,并于当天发行了新中国的统一货币——人民币。
第一批人民币是在今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1号的三层小灰楼(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原址)发行的,共三种票券:10元灌田矿井、20元运肥火车、50元水车矿车;第一张人民币(《ⅠⅡⅢ》00000001号50元水车矿车票券)被当时任发行科长、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离休干部石雷先生所收藏。
随即,人民币的发行也伴随着解放战争的隆隆炮声,并且开始迅速地占领新解放区的市场,到了最后也完全占领了全国市场,成为真正的统一货币。